班友经销商合作协议
(含应用市场与硬件供给条款 · 2026 年 10 月版)
甲方:班友信息科技(以下简称“甲方”或“平台”)
乙方:经甲方审核通过的经销商(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销售班友系列软硬件产品、服务本地商户、在班友应用市场与官方设备商城开展合作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与协议范围
1. “平台”指甲方运营的班友 SaaS 系统、经销商后台、应用市场、官方设备商城及相关网站、接口与服务。
2. “软件产品”指甲方提供的 salonpro、edupro、retailpro、cateringpro、petpro、ticketpro 等门店系统及其订阅、增值模块。
3. “应用/插件”指乙方或第三方开发者按平台规范开发、经平台审核后上架到应用市场的功能扩展。
4. “硬件供给”指乙方将其自有或代理的硬件设备提交平台测试,通过后上架到官方设备商城供商户购买。
5. “商户/租户”指购买或使用平台软件、硬件、应用的门店经营者。
6. “结算”指平台按本协议及后台规则向乙方支付佣金、分成或供货款项。
7. 本协议覆盖:软件订阅销售与服务、支付与费率分润、积分返佣、应用市场分成、官方硬件采购、硬件供给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合作。
二、乙方资格与账号
1. 乙方应为依法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与经营资料。
2. 乙方应具备本地商户服务能力、必要的技术人员与售后响应能力,并接受甲方的产品、市场与合规指导。
3. 乙方账号仅限乙方本人/本公司使用,不得出借、转让、出租或用于未经授权的代运营。因账号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 乙方资料发生变更(主体、法人、收款账户、联系方式等)应在 5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未通知导致的结算失败、通知不到等后果由乙方承担。
5. 现阶段经销商入驻不收取保证金。如后续对特定资质或特定业务收取保证金,甲方将提前书面/站内通知,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三、授权范围
1. 甲方授权乙方在约定区域内,以非独家方式开展下列业务:
① 销售六大门店系统订阅及相关服务;
② 协助商户开通支付、维护费率并获取费率分润;
③ 推广 AI 积分产品并获取积分返佣;
④ 经甲方开通“应用开发者资质”后,在应用市场提交并销售应用;
⑤ 按经销商采购价采购官方硬件;
⑥ 经甲方测试通过后,向官方设备商城供给硬件。
2. 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授权不构成区域独家代理。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承诺、签约或收取本协议外的费用。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平台产品进行改名、白标、反向工程、二次封装,或将其能力转售给非授权渠道。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负责平台的产品研发、运行维护、版本升级与基础技术支持,尽合理努力保障服务稳定。
2. 甲方为乙方提供经销商后台、产品培训、演示环境、宣传物料及必要的线上支持。
3. 甲方按本协议及后台规则与乙方结算,并提供可查询的佣金/分成/结算记录。
4.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资质、应用、硬件及宣传内容;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平台规范或存在安全风险的内容,有权要求整改、下架或终止合作。
5.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结构、价格、分成比例与结算规则,调整前通过后台公告、站内通知或邮件等方式提前通知乙方;涉及乙方已上架应用/硬件的,给予合理过渡期。
6.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商户绑定、交易、应用调用、硬件订单等进行合规审计;发现异常时有权暂停结算并调查。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权在授权范围内开展销售、服务、应用开发与硬件供给,并按约定获取收益。
2. 乙方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向甲方提交商户资料、应用资料、硬件资料及结算资料,不得伪造、冒用或重复注册。
3. 乙方应遵守甲方价格与服务标准,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指导价或恶意低价扰乱市场,不得跨区域窜货或诱导商户退订后私下交易。
4. 乙方负责其签约商户的一线服务、培训与售后;对商户的投诉应在 24 小时内响应,重大故障及时升级给甲方。
5. 乙方不得利用平台从事违法、违规、侵犯他人权益、虚假宣传、刷单、套现、洗钱、赌博、色情或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6. 乙方不得绕过平台向商户收取应由平台收取的软件订阅费、应用购买款或硬件货款;不得截留、挪用商户款项。
7. 乙方应妥善保管商户信息与平台数据,不得超范围收集、复制、出售或向第三方提供。
8. 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合规审计、安全事件调查与监管要求。
六、应用市场与插件开发
1. 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应用开发者资质”。甲方将综合乙方的技术能力、服务记录与合规情况决定是否开通;未开通前不得上传或提交应用。
2. 乙方应按《班友应用开发标准 v1》提交应用包(manifest、入口页、静态资源等),并保证应用名称、简介、截图、功能描述真实、准确,不误导商户。
3. 应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前端运行在平台指定域名(apps.banutech.com),通过 iframe 嵌入;不得读取宿主 localStorage/Cookie,不得修改主程序页面;
② 后端由乙方自行托管并承担可用性、安全与备案责任;必须使用 HTTPS;
③ 只能通过平台应用网关访问商户数据,不得直连数据库、缓存或平台内部接口;不得索取平台密钥或商户登录 token;
④ 仅申请与功能直接相关的最小 scope;不得超范围抓取、留存或转交数据;
⑤ 不得包含恶意代码、后门、挖矿、爬虫、远程执行、混淆规避审核等行为;
⑥ 不得诱导商户脱离平台交易,不得在应用内投放与功能无关的广告或导流。
4. 应用知识产权归乙方或合法权利人所有。乙方授予甲方一项非独占、免许可费(在分成范围内)的许可,用于在应用市场托管、分发、展示、推广及为商户提供必要支持。商户获得的是在授权期限内使用该应用的有限权利,不取得应用源代码或所有权。
5. 乙方保证应用及其使用的素材、字体、图片、接口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个人信息权益;因侵权产生的索赔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赔偿甲方及商户因此遭受的损失。
6. 应用处理商户数据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仅用于实现已声明的功能;不得跨商户聚合、倒卖或用于与功能无关的营销。发生数据泄露、越权访问或安全事件,乙方应在 24 小时内通知甲方,并配合处置、通知受影响商户。
7. 应用卸载或合作终止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删除或返还其持有的商户数据(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除外),并向甲方提供书面确认。
8. 乙方负责应用的日常支持、缺陷修复与安全更新;因应用缺陷、数据泄露、侵权或违规行为给商户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9. 应用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后台公示。平台代收应用购买款,默认按经销商 70%、平台 30% 分成;具体比例以应用上架时后台显示为准。结算周期、质保金与退款冲正适用第八条。
10. 应用版本应遵循语义化版本;平台保留至少 12 个月的 API 兼容窗口。对安全漏洞或严重违规,平台有权要求限期修复,必要时先行下架。
11. 应用下架后,已购买商户在授权期内可继续使用(存在安全风险的除外);乙方仍应履行已售应用的支持与数据删除义务。
七、硬件供给与官方设备商城
1. 乙方可向甲方提交自有或合法代理的硬件设备,包括品牌、型号、分类、配置、图片、零售价、供货价、库存、保修政策、认证资料等,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测试样机。
2. 甲方将对硬件进行兼容性、稳定性、安全性及与平台软件的适配测试;测试安排、周期与是否收取测试费用以甲方通知为准。测试通过后方可上架官方设备商城。
3. 乙方保证硬件为全新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适用的 3C、入网许可等认证要求;不得以翻新、二手、拼装或假冒产品冒充全新正品。
4. 零售价由甲方结合市场情况确定并在商城公示;供货价为甲方与乙方的结算价,应低于零售价并覆盖平台运营成本。甲方有权调整零售价、促销政策与上架状态,并提前通知乙方。
5. 乙方应保证库存数据真实、及时更新,按约定时效发货,妥善包装,并随货提供必要的说明书、保修凭证与发票(如适用)。
6. 乙方应按其公示的保修政策提供售后服务;收到售后请求后 24 小时内响应。甲方可代商户先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或在结算款中扣除。
7. 因硬件质量、设计缺陷、虚假宣传、召回或安全事故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知悉后 24 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承担召回、维修、替换及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8. 硬件订单完成后,按第八条结算。发生退货、换货、退款、赔付或平台代垫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款或质保金中冲正。
9. 乙方保证其提交的硬件、品牌、图片、技术资料不侵犯第三方权利;因侵权或合规问题导致的索赔、处罚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及商户损失。
八、价格、分成与结算
1. 软件订阅、支付费率、积分返佣、应用分成与硬件供货的具体比例/价格,以经销商后台、应用上架页或双方书面确认的规则为准。平台调整规则前将提前通知。
2. 平台代收应用购买款与硬件货款(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不得私下向商户收取应由平台代收的款项。
3. 结算周期:原则上按月结算,次月对账;应用与硬件自订单完成/确认收货并度过退货期后进入可结算状态。具体以后台账单为准。
4. 质量保证金:应用与硬件供给业务,平台可预留当期应结金额的 10% 作为质保金,保留 90 天,用于退款、售后、赔付与违规冲正;期满无争议后结算。
5.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收款资料;未提供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入账的,甲方有权暂缓支付。相关税费由乙方依法承担。
6. 发生退款、拒付、盗刷、刷单、虚假交易、重复结算或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冲正、抵扣、暂停或追回相应款项。
7. 乙方对结算金额有异议的,应在账单生成后 7 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凭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
8. 乙方收款账户变更需提前 5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并经甲方核验;因账户错误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数据、隐私与安全
1. 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2. 乙方仅可在授权目的和最小必要范围内处理商户及消费者信息,不得超范围收集、使用、披露、出售或跨境传输。
3. 应用只能通过平台网关并按已授予的 scope 访问数据;平台对调用进行审计,发现越权、异常高频或数据外传时有权立即限流、下架并调查。
4. 乙方应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访问控制、加密传输、日志留存、人员保密等),防止数据泄露、丢失或被篡改。
5. 发生或可能发生数据泄露、越权访问、勒索软件等安全事件,乙方应立即处置,并在 24 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应配合完成影响评估、通知与补救。
6. 合作终止或应用卸载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删除或返还其持有的数据,并停止继续使用;法律法规要求留存的,应明确告知并采取隔离措施。
十、知识产权
1. 平台软件、商标、标识、文档、界面、数据接口及其衍生权利归甲方或合法权利人所有。乙方仅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注册与甲方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域名、公司名称。
2. 乙方为推广之目的使用甲方品牌与物料的,不得超出授权范围,不得造成消费者混淆。合作终止后应停止使用并归还/删除相关物料。
3. 应用与硬件的知识产权归属按第六条、第七条处理;乙方授予甲方为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展示、分发、推广与售后许可。
4. 乙方向甲方提出的产品建议、反馈,甲方可无偿用于产品改进,不构成对乙方保密信息或知识产权的侵犯。
十一、审核、下架与售后
1. 甲方对应用、硬件、宣传内容与商户资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平台规范、存在安全风险或引发大量投诉的,有权要求整改、暂停、下架或终止合作。
2. 发生紧急安全事件、违法内容、重大质量事故或监管要求时,甲方可先行下架/停用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 24 小时内配合处理。
3. 乙方对下架/处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诉与证据;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复核并反馈。
4. 应用/硬件下架不影响已售商户在授权期/保修期内的合法使用权,也不免除乙方已产生的售后、数据删除、赔偿等义务。
十二、协议解除与终止
1.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合作:资质失效、严重违约、违法违规、侵犯第三方权益、数据泄露、恶意代码、刷单/套现、绕过平台收款、长期不开展业务、商户投诉集中且拒不整改等。
3. 协议终止后:
① 甲方在完成对账、扣除退款/赔付/违约金后,结算乙方已产生的合法收益;
② 乙方应停止使用甲方品牌、物料与平台账号,归还尚未使用的物料;
③ 已上架应用/硬件应配合下架或迁移;已售应用/硬件的售后、保修、数据删除与保密义务继续有效;
④ 乙方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删除或返还其持有的商户数据,并向甲方书面确认。
4. 协议终止不影响双方在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义务,也不影响保密、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等条款的效力。
十三、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及合理的维权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
2.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下架应用/硬件、暂停结算并要求赔偿:
① 提交恶意代码、后门、病毒或实施网络攻击;
② 直连数据库、越权获取或泄露商户/消费者数据;
③ 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个人信息权益;
④ 刷单、虚假交易、套现、洗钱、伪造资料或骗取平台补贴/分润;
⑤ 绕过平台向商户收取软件、应用或硬件款项,或截留、挪用商户资金;
⑥ 虚假宣传、恶意低价/高价扰乱市场、窜货或诋毁甲方商誉;
⑦ 硬件以次充好、假冒伪劣、拒绝履行保修或召回义务。
3. 因乙方应用/硬件、服务或行为导致商户、消费者或第三方索赔、行政处罚的,乙方应自行处理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甲方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4. 甲方因不可抗力、第三方基础设施故障、监管要求等非自身过错原因未能履行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并协助减损。
十四、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法律政策变化、大规模网络攻击、基础电信故障等。
2.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的,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在影响范围内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不可抗力消除后应恢复履行。
3. 不可抗力持续超过 30 日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并就已履行部分进行结算。
十六、其他
1. 乙方通过平台在线提交入驻申请、勾选同意本协议或实际开展合作,即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
2. 本协议的补充、变更、解除,双方可另行签署书面或电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平台规则、应用开发标准、硬件供给规范、价格与分成表作为本协议附件。
3. 甲方通过经销商后台公告、站内信、短信、邮件或官网公示等方式发出的通知,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
4. 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5. 本协议构成双方就合作事项的完整约定,取代此前双方就同一事项的口头或书面陈述。
6. 乙方在签署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条款,特别是加粗/提示的结算、质保金、数据、知识产权、违约责任与终止条款;如有疑问,可联系甲方招商/运营人员。
协议签署地: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版本:2026-10 · 班友信息科技